這幾年,我很多想法都有所改變了,我不再像過去那樣嚴厲指責媒體不讀書又愛炒作,原因是,我認為要求媒體從業人員先讀完各種專業才能進行專題報導實在強人所難,也不符合專業分工的精神,媒體的功能在傳遞資訊而已,而作為閱聽者,我們但求資料正確、資訊不誤導,應該是底線中的底線了。
很多人不知道,有一件非常重大、攸關國民健康的事情,政府隱瞞了十幾年,那就是自一九九六年總統直選至今,台灣的甲狀腺癌發生率已經暴增到原本的三倍(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基於這個結果,我認為應該要廢除直選,不,應該直接廢除總統,沒有總統就沒有直選,沒有直選、沒有傷害,這些資料都是可以查得到的,絕無虛言。
有人質疑我,選總統和甲狀腺癌到底有什麼關係?我眉頭一皺、面帶嚴肅地告訴他:「即便現在科學上沒有足夠的證據,但這不代表總統沒有致癌的可能性,甲狀腺癌發生率暴增的數據是無爭的事實,我想證實也只是時間的問題。如果未來科學無法證實,我只能說,科學也不一定是對的,公道自在人心,我們是不會屈服於知識霸權的。」
各位看倌,那些年,我們一起讀的胡扯,不都是這種套路的嗎?
事故到今天都六年了,這長度足以讓一個人從大學唸到碩士班畢業,到今天還有《福島青少年癌症再添七例》這種標題,除了為了彰顯該報導者堅守無知的浩然氣節以外,不外乎就是想用這種去頭去尾去中間的資訊碎片,把「福島等於輻射,輻射等於致癌」的概念塞入民眾的腦子裡,恐懼很好賣的,只要你確信民眾跟你一樣不讀書就可以了。
整個福島縣的青少年大約三十萬,這六年來加起來也就一百五十二個案例,如果這樣大家就覺得是輻射造成的,那在台灣也沒有什麼核電廠爆炸,光一年就有三千多個甲狀腺癌,你跟我說這不是總統直選造成的,難道是政黨輪替造成的嗎?我知道很多人聽到這裡已經快受不了了,所以我們還是來談一點科學吧。
實施青少年甲狀腺癌檢驗的區域與時程(資料來源:日本福島縣官網)
從2011年起,日本福島縣政府依據事故發生處的距離(也可以說是嚴重程度)由遠至近,連續三年對各地青少年進行甲狀腺癌的篩檢。篩檢的方式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使用超音波檢查,在這個階段中,如果沒發現任何病灶(囊腫或結節)或是病灶非常小,就分類為A(無病灶為A1,小病灶為A2),三年後再複檢;若病灶比較大(B),或是臨床診斷甲狀腺異常者(C),則要接受二次檢查。第二階段檢查,是採用更精細的超音波,加上血液、尿液檢查,如果複檢結果跟A一樣,那就之後再複檢,若還是看到異常狀況,就進行臨床診療。而最後所有的人都會進行複檢。
青少年甲狀腺癌檢驗的實施流程(資料來源:日本福島縣官網)
好,我知道大家比較關心到底驗出來的結果是什麼,依據今年六月五日公布的報告指出,總和三個年度的檢驗,初檢檢出結節的比例是1.33%,而檢出囊腫的比例是47.9%,這樣的比例到底是高還是低呢?我們回顧一下長崎大學林田團隊在2013年針對非福島三縣(包括長崎、山梨、青森)所做的篩檢,結果發現檢出結節比例是1.65%,檢出囊腫的比例是56.9%,所以我們應該解釋輻射有益降低甲狀腺病變呢,還是應該解釋是輻射隔山打牛誤傷善良百姓?答案都錯,如果我們把兩筆資料交叉統計分析,有非常大的可能性會得到一個「沒有差異」的結果。很遺憾的是,因為林田團隊的研究受限於經費,並不如福島一般能徹底追蹤下去,但若以結節或囊腫作為甲狀腺癌的篩檢指標的話,我們可以預期兩者的發生率會非常接近。
在福島縣二次檢驗的報告中指出,疑似惡性的一百餘名受檢者中,被曝劑量低於1毫西弗的人佔了七成,而所有人當中,最高的也只有2.2毫西弗。我們都知道整個福島事故中的被照得最慘的人是35毫西弗,但是那個人完全沒事,結果比他十分之一還低人的有事,你認為「被曝35毫西弗的沒有罹癌,但是被曝劑量比一整年背景輻射還低的人卻罹癌」這樣的事情到底合不合邏輯?這種情況下,到底為什麼會有人有那個勇氣把整件事情通通推給輻射?當然就是因為無知是與生俱來的偉大力量。所以說,一百五十二位小朋友罹患甲狀腺癌,然後呢?沒有然後了。
所以呢,三月份的時候福島縣立醫科大學的醫師已經表示這些案例與輻射無關,六月份公布複檢結果又再次說無關,聯合國輻射影響科學委員會說無關,世界衛生組織說無關,全世界的專家都依據科學證據與知識告訴你無關了,你還是要把「核災」和「152個甲狀腺癌」綁在一起,我是真的拿你沒辦法了,基本上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專家能對你有輒,請您繼續這樣相信吧,就像相信總統直選導致甲狀腺癌變三倍一樣的相信吧!
我知道有些人讀完這篇之後還是會嘴硬的說:「你並沒有說服我。」事實上,這篇文章從第一個字到結尾都不是為了說服你而寫的,因為這世界上的事實從來就不會因為你信與不信而變質,唯一的差別,只是在於你喜歡「知道」或是「不知道」而已。我知道要一個人面對自己珍藏的貼紙、帆布包都是由謊言構成的很殘酷,而我能做的也就是拿出兩顆藥丸讓你選擇而已,吞下藍色藥丸繼續接受詐騙,或是拿起紅色藥丸回到現實,這選擇權在你不在我。